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采购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物资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投标书、招标文件或投标承诺;
4.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5.到货后由购买方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结算;
6.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交货后7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7. 交货方式为:根据甲方要求进行供货;
8.交货地点:陕西汉中;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项目预算:129万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无;
8.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二)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