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焚烧3#线行车智能化提升项目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及范围:焚烧3#线行车智能化提升,具体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
2.2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150万元。
2.3施工工期:合同总工期90个日历天,自招标人通知进厂施工起,具备试运行条件。其中需停产配合的现场施工时间不超过12个日历天。
******有限公司厂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应具备的条件;
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具有特种设备(起重机械类)安装改造许可证;
3.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5年4月14日9:00至2025年4月18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 。
4.2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4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投标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提交人民币 3万元整。
******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4月21日15时整。
******银行转账 (或电汇) 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 (或转入) 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2025年4月23日9时30分。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当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ygcg.nbcqjy.org),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7.2递交(上传)方式: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7.3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北仑分平台(宁波市北仑区岷山路1388号凤凰金融中心B栋2层)进行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可通过见面直播系统(******:8062/),在线观看投标文件开启直播过程。
7.4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7.5如初次投标,详见(******/home)或致电技术支持:0574-******、******、******。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4011/)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街道长浦村
联系人:王毅
电话:0574-******
******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灵江路378号(仑江大厦)14F
联系人:李淑媛、张谭舒缨
电话:0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