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华侨温德姆至尊豪廷大酒店提升改造项目客房隔音窗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并结合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招投标的规定,受招标人******有限公司华侨温德姆至尊豪廷大酒店的委托,******有限公司现就宁波华侨温德姆至尊豪廷大酒店提升改造项目客房隔音窗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资格审查条件并完全具备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A座客房6-18F、21-22F,B座2-6F客房的隔音窗。
建设地点:宁波华侨温德姆至尊豪廷大酒店(宁波市海曙区柳汀街230号)。
招标范围:宁波华侨温德姆至尊豪廷大酒店提升改造项目客房隔音窗采购,包括但不限于隔音窗、玻璃护栏(含安装附件)的供货、运输(含二次搬运)、现场卸货、现场安装及调试、验收、售后服务及保修等,原有B座窗台板的加固。
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最高投标限价:******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投标产品供货能力的制造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
4.1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5年6月30日9:00至2025年7月4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4.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人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2万元。
******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用户指引”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7月8日15时整。
******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保证金的,则应将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采购采用线下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9日14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宁波城投阳光分平台(宁波鄞州区和济街68号6楼)。
6.2逾期未完成线下递交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华侨温德姆至尊豪廷大酒店
联系人:胡工
电话:0574-******
******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东裕路155号恒兴科创园区E幢10楼
联系人:卢赞、张杰、陆柯妤、钟波达、唐涛、李天宇、吴强、张珠芳
联系电话:0574-******
******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4-******
邮箱:******